中国保健协会  www.chc.org.cn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分析

保健品营销要实现四大阵地的转移

发布时间:2005-08-15

   7月1日生效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对保健品广告从语言界定、元素组成、表现形式到策略谋划共设置了大大小小17条的“清规戒律”。这对于一向靠广告宣传来拉动的保健品营销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其实在此之前,一些保健品企业和运营商迫于社会舆论对保健品广告浮夸宣传的指责已经开始思考营销方式的转型,因为消费者在观察到大量强势广告宣传与产品含金量不符后消费冲动越来越少,宣传者广告费用的投入与产出比例再也不能满足固有的期望值。 

  媒体广告营销在产业规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