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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规范零售药店保健食品等管理

发布时间:2008-01-23

  “处方药品区”、“非处方药品区”、“非药品专售区”、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现在,当你走进盐池县任何一家零售药店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整齐规范的药品分类及安全忠告语。针对近年来进入零售药店标示“消”准字、“食”准字、“食健”字等非药品名目繁多,购进渠道混乱,销售行为随意,部门监管相对薄弱,直接影响药店规范管理的问题,盐池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症下药,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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