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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制

发布时间:2007-12-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履行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职责。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监管责任体系明确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职责。

    同时,浙江推进全面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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