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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疗效广告年内取缔

发布时间:2007-11-12

    明年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真实性,将影响其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依据新规,中国境内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生产经营企业,将被依据广告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划分为守信、失信、严重失信三个信用等级。“今年我们有一个治理的目标,要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目前药品违法广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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