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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滇藏青4省区12地市州 联动监管食品药品

发布时间:2007-09-21

    在四川、云南、西藏、青海4省区毗邻的12个地市州如果出现了食品药品质量问题,举报人可以就近向其中一个地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管稽查机构举报。这是8月上旬召开的首届川滇藏青毗邻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区域合作联席会做出的决定。

    在该联席会议上,来自川滇藏青4省区的12个地市州签署了《川滇藏青毗邻地区食品药品监督区域合作协议》,以“整合资源,规范市场,携手进步,共谋发展,构建食品药品监管区域合作新机制”为主题,明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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