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市[2007]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部署,打击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5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