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卫生法制化管理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加快了食品卫生法制建设步伐,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我国第一部食品卫生专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了《食品卫生法(试行)》12年实践经验,审议通过了新的《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为了确保食品卫生法的顺利实施,卫生部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食品卫生监督实践,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出发,制定了90余个配套规章,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5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