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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告叫停仿药食品 50亿元市场待填

发布时间:2007-06-11

     今年3月,国家卫生部发出第7号公告重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命名生产食品,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不得购入、贮存、陈列和销售与已经批准的药品名称相同的食品。   
    然而,公告发布至今已近两个月,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时至今日,很多违法的仿药食品仍充斥市场。以广药集团广州星群药业的夏桑菊为例,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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