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广公字〔2007〕4号
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月28日、3月2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经济生活(生活、公共)频道、卫视频道,2月28日、3月16日各省会(首府)城市晚报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进行了监测检查。现将监测发现的涉嫌虚假和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一、“通脉强肾酒”药品广告,发布于2007年2月28日的羊城晚报。广告中有关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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