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  www.chc.org.cn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要闻

SFDA启用新版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

发布时间:2006-12-27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工作,从2006年12月25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正式启用新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用于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缴费通知书、检验通知书等。

  原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于2006年12月25日同时废止。(2006.12.25)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