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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布2006年七月份违法广告公告

发布时间:2006-09-21

   2006年7月份,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会部分报纸刊登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对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的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已经移送省工商局查处)。并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同时协助工商部门打击违法广告,净化保健食品广告市场。
  一、艾力达”发布在“燕赵都市报”7月22日第8版的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刊登;使用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宣传产品,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并大量使用消费者的名义进行宣传。
  二、奥复康”发布在“燕赵都市报”7月13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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