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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受理办公地点迁址通知

发布时间:2006-02-20

  自2006年2月20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受理办公地址迁入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门西侧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大厅内。保健食品审评意见及补充资料仍在原址办理。其他对外办公时间暂时不变。

  联系电话:68313344 — 0317(医疗器械受理)
       68313344 — 0615(保健食品受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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