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药品种保护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中药品种保护相关文件进行了统一整理、研究,重新明确了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将在我局网站以及《中国医药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我局不再批准其它企业提出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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