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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制度》日前出台

发布时间:2005-11-22

    记者从药监部门获悉,黑龙江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制度》已于近日出台,今后,黑龙江省范围内的互联网、印刷品、路牌、灯箱等户外媒体上的保健食品广告,将被重点监测,违法保健品广告将被定期公布。

  据了解,目前保健食品市场比较混乱,不法企业借助媒体夸大宣传现象屡禁不止。为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制定、出台了《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制度》。该《制度》规定,各级药监部门要逐步建立起全省联动的监测网络,监测范围涵盖了互联网、印刷品、路牌、灯箱等户外媒体和电影院、店堂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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