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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健食品等发广告前需审批

发布时间:2005-10-11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张晓松)药品、医疗器械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审查批准后,发给广告批准文号。广告在发布时,必须标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

    近年来,一些企业将保健食品混同于普通食品或药品进行违法宣传,甚至声称有治疗疾病的作用,欺骗消费者。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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