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禁鲜令”推迟实施的消息连日来不断见诸媒体,不过笔者近日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证实,俗称“禁鲜令”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两通则”)并未推迟执行,只是部分食品的库存“鲜”字标签延期使用的时间由国标委统一公告而已。
标签“禁鲜”如期执行最近几天以来,不少媒体报道说,国家标准委发出2005年第57号文,将原定10月1日起实施的“禁鲜令”延长至明年6月1日,并暗示说“禁鲜令”的执行方向可能再次发生微妙变化。日前,国标委农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5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