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5则已经处罚和正在处理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其中“富硒灵芝”广告已受到3000元处罚。 据悉,被处罚的两起分别是“富硒灵芝”和“益福宁”保健品。其中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经销有限公司在外省某报中夹带散发的“富硒灵芝”单页广告,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名义,违反了不允许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规定。该公司已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被处罚款3000元。北京汇美进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1月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5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