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张福敏认为,新规定的内容也比以往更加严格。比如,《规定》首次为保健品广告设定了“一年”的有效期,过期之后企业必须重新申请。此外,还对目前保健品广告中经常出现的......
从今年7月1日起,凡是未经审批的保健品广告将不得发布。这是国家药监局(SFDA)昨日颁布《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中的规定。面对比较混乱的保健品广告市场,国家药监局开始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5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