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要求,2005年7月1日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受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并开展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工作。据统计,7—8月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况明显减少。
截至8月底,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受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144个,其中7月55个,8月89个。由于是第一次实施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绝大部分广告审查申请资料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均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审查人员与申报单位反复沟通、不断修改。经过认真审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5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