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单位、地址、时间以及联系电话等
受理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保健食品受理处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11号楼5层
邮 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7156130-801
传 真:010-7172946
受理时间:每周一、二、四(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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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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