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虚假宣传被罚10万 |
发布时间:2005-07-06 |
|
顺义一家大型药店,明知“活谓素”仅是一种保健食品,却仍将其视为药品在药店内发放虚假宣传单,被顺义工商分局罚款10万元。
这家药店通过现场对外发放彩色宣传单的形式对外宣传。用于宣传“活谓素”这一保健食品的彩色宣传单《胃病通知》中,标注的“告全球胃病患者书”、“小白鼠实验震惊世界”、“活谓素30天换个新胃”、“让我们听听各国患者的说法”、“药物不能替代活谓素”等项内容中均存在虚假内容。
该宣传册中还注明“胃酸、胃痛、胃胀、打嗝、胃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