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八门的保健食品名称,夸大其词的保健食品广告……针对这些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保健食品命名原则和名称要求,明确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的十七种情形和内容。
暂行规定明确,保健品广告中将不得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不得出现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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