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4日,记者通过商务部有关人士了解到,《直销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目前由外资司具体操办。对于先前有媒体所报道的、直销立法已经由国务院法制办退回的说法,该人士表示只是“有些内容需要作出调整而已”,这和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的表态不谋而合,即出台是由于程序原因而将稍微滞后,并不是退回。 记者随后对参与直销立法的另一个重要部门国家工商总局进行了采访。在12月13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曾将“做好《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应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列为明年上半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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