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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无效企业负全责

发布时间:2005-03-17

  新《办法》最快年底实施,责任主体由国家变为企业

  中国保健协会透露,新《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下简称新《办法》)日前已经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最快将于今年年底正式颁布实施。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办法》与过去相比最大区别在于,产品功能的评审制改为注册制,保健食品的责任主体由国家变为企业。

  此举也就意味着,今后如果消费者发现保健食品无效时将可告企业。此前,由于企业不是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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