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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上海出售过期猪肉”遭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07-06-22

   
  出事店被罚5万多元,供应商被罚10万多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联合对“家乐福卖过期肉”一案作出行政处罚,销售过期猪颈骨肉的家乐福曲阳店及相关供应商被分别处以5.3万多元、10.5万多元的罚款。
 
  日前,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的家乐福曲阳店因出售过期猪肉,被当地群众举报。经调查,这家大卖场分3次,从上海双汇大昌泰森有限公司购进超过保质期限的美国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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