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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联系人制度

发布时间:2008-02-02

  为巩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和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的动态监管,日前,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联系人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2007年度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为警示企业的和列入省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统一派驻驻厂联系人。驻厂联系人的主要职责有四项:一是对所联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督促企业按照注册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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