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市[2006]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2006年1月至3月,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等方式予以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共计9371次。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5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