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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6月1日药品广告须规范药名

发布时间:2006-05-27

    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冯晓芳齐中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在药品广告中使用规范的药品名称,并从6月1日起开始执行。

  通知指出,药品广告审批时,药品商品名称不得单独进行广告宣传。
   
    在文字广告以及电视广告画面中,使用药品商品名称的,必须同时出现药品通用名称。药品广告中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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