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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卫生局公布医疗事故鉴定步骤及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06-04-20

    4月14日,市卫生局公布本市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步骤,同时还公布了3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咨询电话。

    据介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两步。首次鉴定由北京市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北京医学会组织。患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单位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申请前需要搜集和保护病历资料、实物、挂号证、医疗费单据、交通费票据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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