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2005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的通知》。2005年11~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通报批评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7298次。在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为6472次,占违法发布广告总数的88.7%;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有715次,占总数的9.8%;禁止发布广告的111次,占总数的1.5%。
本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违法发布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有228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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