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  www.chc.org.cn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要闻

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确立四项应急处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5-11-22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21日表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将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启动四项应急处理制度控制和扑灭疫情。

    曹康泰21日在此间举行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说,重大动物疫情不仅会给养殖业生产造成危害,而且可能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根据条例规定,疫情的应急处理将从四个方面进行。

  &n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