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药品种保护面临的新形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将对现行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作全面修订。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陶新时说,中药品种保护工作是在全国中药品种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旨在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生产权益的行政措施。现行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是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自1993年成立至今,共批准发布了29批1689个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其中12个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品种,1656个品种被列为国家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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