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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政策加强生鲜奶检测能力

发布时间:2009-02-20

    据农业部信息调度,为加快生鲜奶检测和收购速度,确保生鲜奶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及时、准确,保证奶农及时交售鲜奶,山东、天津等省(市)积极出台政策,加强生鲜奶检测能力建设。

  山东: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生鲜奶生产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各市奶牛养殖大县(奶牛存栏1万头以上)新购生鲜奶检测设备所需经费,省财政给予50%的补助;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检测能力建设,对省内乳制品加工企业新购置的三聚氰胺检测设备,省财政按照企业加工鲜奶能力的大小,给予10万元或5万元补助。

  天津:利用市质监局认定的100多台检测仪器,分片包厂,对全市乳品加工企业原料奶质量实行免费检测,检测费由市财政审核拨付;确定10家检测机构负责对全市所有交售的生鲜奶进行质量安全检测,5个小时内出检测结果,保证奶农及时交售生鲜奶。

  黑龙江:对外及时公开具有检测资质的研究中心、大专院校、质检机构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检测收费由原来的1200元~1400元降至400元(低于成本价格)。黑龙江省畜牧局积极协调检测机构,确保原料奶得到及时检测。目前,已协调检测机构检测生鲜奶样1800余批次,保障1万余吨生鲜奶避免因无法检测或等待时间过长而延误交售。

  河南:各级财政紧急拨款,追加检测经费,用于购买检测设备。其中,郑州市投入150.1万元购置鲜奶检测设备,并在年初安排的经费基础上,增加15万元检测经费;新乡市、平顶山市分别紧急拨款147万元、76万元,用于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

  江苏:省畜产品检测中心对9个市级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所有检验技术人员,开展三聚氰胺检测方法的培训,培训班收到良好效果。目前,全省奶牛主产区省辖市全部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均有熟练掌握三聚氰胺高效液相检测方法的检验技术人员,开展生鲜牛奶质量检测。

  上海:进一步完善生鲜奶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制度,明确规定生鲜奶由奶农和乳制品加工企业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在降低检验成本的同时,确保检测工作依法、科学、公正、权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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