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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医务人员十条禁令 医生接诊禁打电话

发布时间:2009-01-05

    昨天,西安市卫生局印发关于医务人员十条禁令的通知,严禁医务人员在诊治病人过程中接听电话等,对违犯十条禁令的医务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西安市卫生局制定了《医务人员十条禁令》(以下简称《禁令》),并就贯彻执行工作提出要求,各医疗单位的领导要率先垂范贯彻执行《禁令》,并以此为契机,狠抓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各医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医务人员宣传《禁令》,要制定贯彻执行《禁令》的实施意见,明确奖惩措施,采取检查、督导等有效方法,保证《禁令》得到落实。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禁令》,让各广大患者知晓《禁令》的内容,充分发挥医疗监督员、新闻媒体、患者等社会监督力量,督促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形成落实《禁令》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选择适当的时间检查各医疗单位、医务人员执行情况,对违犯十条禁令的医务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医务人员十条禁令

 

    一、严禁在工作场所打牌、聊天、玩游戏、炒股等从事与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严禁酒后从事诊疗工作。

 

    三、严禁在诊治病人过程中接听电话。

 

    四、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

 

    五、严禁开具虚假医疗证明。

 

    六、严禁泄露病人隐私。

 

    七、严禁私自收费及收取患方和商家的馈赠。

 

    八、严禁瞒报、迟报重大医疗事件和疫情。

 

    九、严禁私自外出行医。

 

    十、严禁上班期间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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