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  www.chc.org.cn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聚焦

卫生部关于撤销“白美人脱发膏”和“白美人狐臭露”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28

卫监督发[2007]281号
 

广州市名露医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我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的“白美人脱发膏”(卫妆特字(2006)第1062号)和“白美人狐臭露”(卫妆特字(2007)第0028号)在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时,提交虚假检验报告,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上情况已经相关检验机构确证。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撤销上述两产品的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
    如不服本决定,你公司可依照有关法律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北京市药监局、广东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卫生部办公厅                    2007年11月2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