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牡丹籽油等7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木聚糖酶等7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乙烯醇均聚物等2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1.牡丹籽油等7种新食品原料
2.木聚糖酶等7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3.乙烯醇均聚物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5月13日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牡丹籽油等1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6年第5号)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电话:010-59817438 传真:010-59817468转613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9号人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21
©2026 中国保健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962号 京ICP备130230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