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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栀子油等2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6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2-05

、新食品原料解读材料

(一)栀子

栀子油是以茜草科栀子属植物栀子Gardenia jasminoides J.Ellis)的干燥成熟果实为原料,经压榨、浸提脱胶、脱酸、脱色、脱臭、脱蜡等工艺制成。栀子原产于我国,在我国江西、河南、福建等地区广泛种植。栀子油富含不饱和脂肪酸,主要包括亚油酸和油酸等,且含有少量的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和角鲨烯等成分。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本产品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

(二)香玉牡丹花

香玉牡丹花芍药科芍药属植物香玉牡丹Paeonia suffruticosa Xiang Yu我国河南、山东、山西等地区种植,其花在这些地区具有食用历史。香玉牡丹花主要营养成分为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和氨基酸等,且含有少量的多酚类物质。鉴于香玉牡丹花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其他蔬菜的规定执行。

(三)褐藻寡糖

褐藻寡糖以海带、马尾藻、巨藻、泡叶藻等褐藻类植物来源的海藻酸钠为原料,经盐酸溶解、高温降解、氢氧化钠中和、脱色、纯化、浓缩、干燥等工艺制成褐藻寡糖是由β-D-甘露糖醛酸钠和α-L-古罗糖醛酸钠经1,4-糖苷键交替连接形成的聚合度为2~10的一种低聚糖。本产品推荐食用量≤/天(以褐藻寡糖含量90.0g/100 g计,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鉴于褐藻寡糖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配套参考检验方法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官网“三新食品”栏目。日本批准褐藻寡糖作为特定保健用食品;我国台湾地区已将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四)长双歧杆菌婴儿亚种YLGB-1496

长双歧杆菌婴儿亚种YLGB-1496Bifidobacterium longum subsp. infantis YLGB-1496)属双歧杆菌属长双歧杆菌婴儿亚种,本产品从母乳中分离获得。本次批准列入《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作为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用于食品中直接食用。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长双歧杆菌婴儿亚种已被列入我国《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欧洲食品安全局资格认定(QPS)名单的推荐微生物列表。

(五)亚麻荠籽油

亚麻荠籽油以十字花科亚麻荠属植物亚麻荠(Camelina sativa(L.) Crantz)的种为原料,经筛选、压榨、沉淀、过滤等工艺制成。亚麻荠原产于中亚及地中海等地区,在我国东北、西北、华北等地区广泛种植亚麻荠籽油富含不饱和脂肪酸,主要包括:α-亚麻酸、亚油酸和油酸等,且含有少量的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本产品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植物油脂的规定执行。亚麻荠籽油在美国被作为“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GRAS)”管理加拿大批准为新食品原料欧盟允许其作为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解读材料

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

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已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第3号及相关公告本次公告的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是新生产菌来源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主要用于催化D-果糖制得D-阿洛酮糖D-阿洛酮糖加工生产中使用。经安全性评估,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原则,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可安全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葡糖异构酶(木糖异构酶)

葡糖异构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本次公告的葡糖异构酶新生产菌来源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主要用于催化D-葡萄糖转化为D-果糖,在果糖加工生产中使用。经安全性评估,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原则,葡糖异构酶可安全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脱氨酶

脱氨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本次公告的脱氨酶是新生产菌来源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主要用于催化5-腺嘌呤核苷酸(5-AMP)的水解,如在酵母抽提物的加工工艺中使用。经安全性评估,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原则,脱氨酶可安全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日本厚生劳动省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蔗糖 1-果糖转移酶(又名果糖基转移酶)

蔗糖 1-果糖转移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本次公告的蔗糖 1-果糖转移酶新生产菌来源的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主要用于催化蔗糖转化为低聚果糖,在低聚果糖加工生产中使用。经安全性评估,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原则,蔗糖 1-果糖转移酶可安全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日本厚生劳动省、加拿大卫生部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3’-唾液酸乳糖钠盐

本次公告的3-唾液酸乳糖钠盐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婴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13.01.01)、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13.01.02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别13.01.03)。3-唾液酸乳糖钠盐是母乳中一种母乳低聚糖,用作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安全性评估,3-唾液酸乳糖钠盐在所申报食品类别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配套参考检验方法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官网“三新食品”栏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3-唾液酸乳糖钠盐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风味发酵乳、饮料类、配制酒等食品类别,本次公告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饮用纯净水(食品类别14.01.02和其他类饮用水(食品类别14.01.03),调节产品口感经安全性评估,二氧化碳饮用纯净水和其他类饮用水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GB    1886.228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对二氧化碳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作具体规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用于包装饮用水。

结冷胶

结冷胶增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调制乳、调制稀奶油、冷冻饮品、焙烤食品等食品类别,本次公告扩大使用范围用于稀奶油(食品类别01.05.01),改善产品感官品质。经安全性评估,结冷胶在稀奶油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结冷胶》(GB 25535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对结冷胶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作具体规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增稠剂用于稀奶油。

膨润土

膨润土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作为吸附剂、助滤剂、澄清剂、脱色剂用于葡萄酒、果酒、果蔬汁、固体饮料等的加工工艺,本次公告扩大使用范围,作为澄清剂用于淀粉糖(仅限抗性糊精)加工工艺,发挥澄清作用。经安全性评估,膨润土在淀粉糖(仅限抗性糊精)加工工艺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膨润土》(GB 1886.63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用于抗性糊精加工工艺。

大茴香脑(合成法)

大茴香脑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可用于各类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font="" style="padding: 0px"> 2760>B.1食品类别除外)。本次公告的大茴香脑是采用新的生产原料及工艺制得的食品用香料,改善食品的味道。经安全性评估,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的食品用香料使用原则,大茴香脑在食品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配套参考检验方法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官网“三新食品”栏目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

2-岩藻糖基乳糖

2’-岩藻糖基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第8号及相关公告,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婴幼儿辅助食品。本次公告的2’-岩藻糖基乳糖是新生产菌来源营养强化剂新品种。2’-岩藻糖基乳糖是母乳中一种主要的母乳低聚糖,用作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安全性评估,其生产菌生产的2’-岩藻糖基乳糖按照相关公告中使用范围及用量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2’-岩藻糖基乳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十一乳糖-N-新四糖

乳糖-N-四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第8号及相关公告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本次公告的乳糖-N-新四糖是新生产菌来源的营养强化剂新品种乳糖-N-四糖是母乳中一种主要的母乳低聚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安全性评估,生产菌生产的乳糖-N-新四糖按照相关公告中使用范围及用量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乳糖-N-新四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解读材料

)硫酸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酰胺(PA)等多种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次公告批准其使用范围扩大至聚乳酸(PLA)塑料材料及制品。该物质作为添加剂能够提高PLA塑料材料及制品的力学性能。经安全性评估,添加了硫酸钙的PLA塑料材料及制品,在使用温度不高于70℃、时间不超过2h且一次性使用的情形下是安全的。鉴于硫酸钙用于婴幼儿人群的安全性资料不足,基于风险预防原则,限制该类材料用于生产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规定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将该物质列“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欧盟委员会和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PLA塑料材料及制品

(二)芥酸酰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橡胶、黏合剂、纸和纸板,以及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偏二氯乙烯(PVDC)、聚乳酸(PLA)等多种塑料材料及制品。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4号公告批准其用于聚氯乙烯(PVC)塑料材料及制品,最大使用量1%。本次公告批准其在PVC塑料材料及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提高至2.7%。该物质作为一种润滑剂,可降低PVC密封垫与密封容器瓶口的摩擦力,优化瓶盖开启扭矩。经安全性评估,添加了该物质的PVC塑料材料及制品在使用温度不高于126℃,所接触食品表面不含游离脂肪且乙醇含量不超过50%的情形下,所有人群均可安全使用。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规定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南方共同市场均允许该物质在最大使用量为2.7%时用于食品接触用PVC塑料材料及制品。

)异辛酸钴

异辛酸钴批准作为食品接触用不饱和聚酯树脂(UP)塑料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新品种。该物质可以促进UP塑料树脂的交联固化,提升固化速率,且在低温下不易结晶。经安全性评估,添加了该物质的UP塑料材料及制品在不高于70℃、所接触食品的乙醇含量不超过20%且与食品接触时S/V不超过2 dm²/kg的情形下可安全使用。鉴于异辛酸钴用于婴幼儿人群的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限制该类材料用于生产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规定执行。日本厚生劳动省和西班牙卫生部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UP塑料材料及制品。

(四)2,5-呋喃二甲酸乙二醇酯

2,5-呋喃二甲酸乙二醇酯(PEF批准作为食品接触用树脂新品种用于塑料材料及制品。该物质为塑料材料及制品的基础树脂,具有较好的气体阻隔性、机械性能和耐温变形性能。经安全性评估,以该物质为原料生产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在室温或低于室温条件下贮存180d以上(包括热灌装、巴氏杀菌或其他热处理)不接触含油脂食品(食品表面含游离脂肪的食品)和含乙醇食品(乙醇含量超过10%的食品)的情形下可安全使用。鉴于聚2,5-呋喃二甲酸乙二醇酯用于婴幼儿人群的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限制该类材料用于生产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规定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和南方共同市场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丙烯酸乙酯与甲基丙烯酸和苯乙烯的共聚物

丙烯酸乙酯与甲基丙烯酸和苯乙烯的共聚物批准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新品种用于涂料及涂层。以该物质为原料生产的涂层具有较好的耐溶剂性及耐蒸煮性。经安全性评估,以该物质为原料生产的涂层在不高于121℃且所接触食品表面不含游离脂肪的情形下可安全使用。鉴于丙烯酸乙酯与甲基丙烯酸和苯乙烯的共聚物用于婴幼儿人群的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限制该类材料用于生产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规定执行。欧洲委员会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1,3-苯二甲酸与1,4-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醇、癸二酸和2,2-二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

1,3-苯二甲酸与1,4-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醇、癸二酸和2,2-二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批准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新品种用于涂料及涂层。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分,以该物质为原料生产的涂层具有较好的附着力延伸率加工性能和耐腐蚀性。经安全性评估,以该物质为原料生产的涂层在不高于131℃的情形下可安全使用。鉴于1,3-苯二甲酸与1,4-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醇、癸二酸和2,2-二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用于婴幼儿人群的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限制该类材料用于生产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规定执行。欧洲委员会和南方共同市场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涂料及涂层。


 相关链接:关于栀子油等22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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