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协发〔2025〕14号 各相关单位: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虚假宣传行为,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自律和道德委员会组织制定了《中国保健行业从业者合规宣传守则》,现印发给你们。协会倡导各会员单位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共同维护保健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中国保健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附件:《中国保健行业从业者合规宣传守则》 中国保健协会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中国保健行业从业者合规宣传守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虚假宣传行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保健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从事保健产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秉持守法、真实、科学、诚信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加强自律,为维护保健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三条 保健品的宣传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四条 保健品应当准确宣传、描述,表述清晰、易懂,避免误导消费者。 第五条 不使用绝对化用语。宣传中不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来形容产品(服务)或其功效。 第六条 避免虚假、夸大宣传。不对产品(服务)的功效、成分、适用人群等进行虚假或夸大描述。不虚构产品奖项、荣誉或认证等信息。 第七条 规范使用数据和案例。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不偷换、混淆、模糊相关边界或者概念。 第八条 不使用特定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队单位、军队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军队装备、设施等进行宣传活动。不使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宣传。 第九条 明码标价透明化。不使用误导性价格标识混淆“市场价”“建议零售价”与实际销售价等,不模糊表述套餐(组合销售)、赠品规格、价格优惠或者夸大价格对比等。 第十条 不制造“健康焦虑”。宣传内容不应当引起消费者对自己健康状况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严禁通过变相恐吓、威胁等方式使消费者购买产品。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广告管理制度。依法应当提出广告审查申请的,广告应当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擅自进行二次剪辑、拼接、修改。 第十二条 避免变相广告。不通过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进行产品(服务)广告宣传。 第十三条 维护科普活动的公益性。不借用科普的名义开展销售活动,严禁以赠送礼品的形式进行产品营销宣传。 第十四条 有效规范员工宣传行为。制定全面的合规宣传相关制度,确保员工正确宣传产品(服务),熟知并避免违规宣传行为。 第十五条 本守则由中国保健协会行业自律和道德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5年6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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