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已经2024年4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10月13日发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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