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采用国际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6月8日前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uhx@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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