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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健协会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中保函发【2021】9号

中国保健协会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合作培训机构:

  2021年3月20日,民政部等二十二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4月6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43号)(以下简称“两个《通知》”)。对加强全国性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做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贯彻要求。4月9日,中国保健协会召开了理事长专题办公会,认真学习领会“两个《通知》”精神,对照协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查找存在风险和问题,研究贯彻落实的行动步骤和实施方案。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保健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的关键一年。各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和合作培训机构在召开会议、举办各类活动中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确保活动内容健康、价值导向正确、正面效果突出、得到社会认可。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和合作培训机构要重视以下事项。

  (一)严禁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各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和合作培训机构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展活动时,一定要在民政部等政府部门网站上查清对方的真实身份。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严禁与其联合以协办单位、参与单位、支持单位等方式开展活动或为其提供便利或平台。

  (二)严禁任何形式的评比表彰、评优发奖活动。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和合作培训机构禁止利用会议和活动与相关单位合作,擅自扩大原有内容,穿插搞评比表彰活动。

  (三)严禁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违规内容。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和合作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国家监管部门的法规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新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发表和宣传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内容。 

  (四)严禁违规收费。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和合作培训机构在召开会议、举办展览和进行培训等有偿服务活动时,一定按国家相关部门和协会相关规定以及与协会签订的合同收费。不得强拉企业参加有偿服务的各类活动。

  三、开展自查自纠

  各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和合作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两个《通知》精神,对照两个《通知》“六不得一提高”要求和“一讲两坛三会”规定,对今年的工作计划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思路、消除隐患。

  协会将对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和合作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落实情况,如发现问题将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将取消会员资格,为建设风清气正的大健康行业发展环境贡献力量。


中国保健协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1. 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docx

  2.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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